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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本外观专利申请简介

 

1. 保护范围

        日本《意匠法》第二条规定,“在本法律中所谓‘外观设计’,是指物品(包含物品的一部分)的形状、图案或者色彩或者它们的结合,通过视觉引发美感之物”。简单而言,日本外观设计保护:(1)物品的形状;(2)图像(包括图形用户界面);(3)建筑物的形状。

        部分外观设计需要满足:(1)部分外观设计所涉及的物品必须是外观设计法认可的物品,既可以是物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可以是可分割部分(例如包装用容器的盖);(2)其为在该物品整体的形态中占据一定范围的部分;(3)其为该物品中能够与其他外观设计进行对比的部分。

        日本外观专利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年,授权后需逐年缴纳年费至保护期届满(授权时应缴纳第一至三年的年费)。

 

2. 申请所需材料

  • 申请文件,即产品六面视图+立体图(必要时可提供使用状态图),产品名称

  • 申请人和设计人名称及地址

  • 优先权信息(包括优先权号,优先权日期,优先权国家),及优先权证明文件副本或DAS码

 

3. 申请注意事项

(1)发明创造公开后即为现有技术,您的产品/设计在申请专利前注意保密,不要在申请前公开,以避免产品的公开影响专利申请的新颖性;

(2)如要求优先权,需在优先权日(即在先申请的申请日)起6个月内递交申请;

(3)日本外观专利与中国外观专利相似,但也有如下等诸多不同之处,申请前需注意:

  • 实质审查制度,日本实行实质审查制度,审查周期一般为7-12个月左右,中国外观只进行形式审查;

  • 局部外观制度,日本可以对产品的局部外观进行保护,局部外观包括对象不一定是被区隔的独立部件,也可以是产品的连贯部分的某一区域(比如,汽车的前方区域)也可以得到局部外观的保护,中国目前还不能申请局部外观专利保护,但根据将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修改的专利法,将会把局部外观纳入保护范围;

  • 关联设计制度,日本一件申请仅限于一件外观设计,相似的外观设计不能在同一申请中提出,但允许两个或更多相似的外观设计共同注册,前提是这些外观设计由同一申请人提交申请,其中一项申请被指定为主设计而其他作为关联设计提交申请,中国没有关联设计制度,但可以申请相似外观;

  • GUI(图形用户界面)可以作为图形图像单独进行保护,日本的GUI(图形用户界面)可以作为图形图像单独进行保护,未记录在产品上但可通过计算机网络调取的,或未显示或展示在产品上的图形图像,可以脱离产品,作为图形图像进行保护,中国GUI不能脱离载体,只有记录或显示在物品上的图形图像才可以作为外观设计的保护客体,申请时也需要和相应的产品载体一起提交;

  • 延期公告,权利人可以根据需要指定适合自己的保密期限(不超过3年即可),期限可以年为单位或者以月为单位延期公告,可对包括外观设计内容、产品名称、产品类别、设计人信息等内容保密;中国外观授权之后即进入公告程序。

  • 新颖性宽限期主张,若在申请前1年内(中国为6个月内)通过以下方式公开,可在申请时主张宽限期并在申请后的30日内递交证明材料请求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1)自我披露,即实际权利所有人的披露;2)不想要的披露,即第三方有违实际权利所有人的披露;3)披露行为包括,但不限于:a.一项测试或实验;b.印刷品的披露,如书、杂志等;c.网络;d.会议,如学术会议、研讨会、面向投资人或客户的简报说明会等;e.展览、商品交易会、展销会等上的展示;f.销售;和新闻发布会,电视或电台现场直播。4)披露行为不包括在日本或其他国家地区的官方公报上的公开;5)申请中的发明创造与披露的发明创造不用保持完全一致。

 

二、日本外观检索方法及链接

        若您需查询日本外观,可通过以下日本特许厅的官方网址进行检索:https://www.j-platpat.inpit.go.jp/(可选择英文检索界面)。

 

 

 

 

 

 

 

三、日本外观专利证书样本

        日本外观授权后将颁发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证书样本如下:

 

 

 

 

 

 

 

 

 

 

 

 

(外观设计证书)

型:外观专利(Design Patent)

保护时间:申请日起25年

审查时间:7-12个月

日本外观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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